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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-10 05:39:04
来自手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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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有一个专门的法律,听上去是棒棒的,可真正教书的时候,很多老师不会因为有一个“教师法”而放开手脚教哦!有了教师法,体现了国家对教师、教育的重视,从法的高度来确保。但基层教育教学工作还是有点难,如校门口为学生开车门一事,开了,没有师道尊严,不开,出点安全事情,老师、学校就是被问责,严重的话,有可能是饭碗难保!当一线老师非常的无奈!另如,一个普通班,总有一、两个习惯差的学生,老师严肃管教,学生反过来一开口就是要告老师,一告,当事老师会有好果子吃吗?当老师对问题学生睁眼闭眼时,又说老师不负责,老师真的是太难了。教师法,应该从法的角度来维护、保证教师敢去教,不要让老师在工作中顾虑重重,特别是老师正常工作时遇到的师生问题、老师家长问题,这些问题,应该从“教师法”的角度来保护好老师,真正做到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,让教师们挻直腰杆、昂首抬头的教!而对于没有肩负好监管责任的家长,应该从法的立场上,该约谈家长的约谈,该拘役家长的就拘役,这句研讨话,有点高,平常里,从没有问题学生的家长被“法”治机关约谈的,基本上都是老师多布置了一道习题、多发了一张试卷,反而被批评的可能!从媒体上阅读到,很多经济欠佳省份连教师的基本工资都拖欠,更别说不低于其他事业编制的职工,更不要去和公务人员比了吧!法是神圣的,不容弄虚作假的。有了法,还要执行,不执行,变成了白纸,那就不行的!可见,人大代表、律师团等,还要对“教师法”落实情况进行督导,强有力推进,使“百年大计、教育为本;教育大计、教师为本”这句话成为现实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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