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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不久,笔者在某小学亲历这样一个事实:一行为不检点的男孩抬脚踢中一女生腹部。一年轻班主任得知后见那女生一直哭,一时不知所措。另一年轻女教师见状连忙替出谋划策——赶紧通知其家长带孩子到医院去检查!那班主任二话没说,拿出手机拨通肇事者双方家长的电话。家长也通情达理,接到电话后火速赶到学校,将被踢小女孩送往县人民医院检查。经医院检查啥事没有!
啥事没有,这本是件好事。可后来为那百二十来块的检查费,家长双方却闹起了纠纷。肇事方家长说,既然啥事没有,他不承担这个检查费用;受害方家长认为,要不是肇事者踢他女儿一脚,他也不会跑去医院检查,这检查费非肇事者家长出不可。僵持不下,双方家长跑到学校论理,弄得学校校长也左右为难。
面对这样的事件,其实,班主任理应这样处理:第一时间,班主任首先考虑就近诊断,送孩子到当地医院或诊所,学校有校医则送校医那儿先让当地医生诊断一下,如果当地医生诊断没有什么大碍,事件就此即可了结——小事化了了;如果当地医生说问题比较严重,需要送上级医院检查,我们要会同家长一起送大医院检查。送大医院检查时,班主任一定要想方设法大事化小:和家长妥善协商好路费、检查费包括后续治疗的等等费用如何摊派。这样,学校占据了教育的主动权,家长就不至于事后闹纠纷了。
据了解,此事件家长在送孩子到医院的途中,那孩子就已经不觉得有什么疼痛了。送大医院检查完全属于多此一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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